設計,指設計師有目標有計劃的進行技術性的創作與創意活動。設計的任務不只是為生活和商業服務,同時也伴有藝術性的創作。
根據工業設計師Victor?Papanek?的定義,設計(Design)是為構建有意義的秩序而付出的有意識的直覺上的努力。更詳細的定義如下:
第一步:理解用戶的期望、需要、動機,并理解業務、技術和行業上的需求和限制。
第二步:將這些所知道的東西轉化為對產品的規劃(或者產品本身),使得產品的形式、內容和行為變得有用、能用,令人向往,并且在經濟和技術上可行。(這是設計的意義和基本要求所在)。
這個定義可以適用于設計的所有領域,盡管不同領域的關注點從形式、內容到行為上均有所不同。
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、知識社會的到來、創新形態的嬗變,設計也正由專業設計師的工作向更廣泛的用戶參與演變,以用戶為中心的、用戶參與的創新設計日益受到關注,用戶參與的創新2.0模式正在逐步顯現。用戶需求、用戶參與、以用戶為中心被認為是新條件下設計創新的重要特征,用戶成為創新2.0的關鍵詞,用戶體驗也被認為是知識社會環境下創新2.0模式的核心。設計不再是專業設計師的專利,以用戶參與、以用戶為中心也成為了設計的關鍵詞,Fab?Lab、Living?Lab等的創新設計模式的探索正在成為設計的創新2.0模式。
最簡單的關于設計的定義、就是一種“有目的的創作行為”。